據統計,早在2013年我國VOCs排放量達到了3000萬噸以上,超過了SO2、NOx、PM的排放量,已成為目前我國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,而且也已遠遠超過其他國家和地區的VOCs排放量。
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,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實施以來,我國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煙粉塵排放控制取得明顯進展,但VOCs防治工作相對滯后,雖然近年來我國VOCs排放控制政策體系逐漸完善,但排放量仍呈增長趨勢,對大氣環境影響日益突出。
業內認為,VOCs排放行業眾多,由于原料、工藝不同,排放特點大相徑庭,客觀上造成了檢測難、管控難、治理難。個別企業仍存在不重視VOCs控制、生產工藝落后、未配套建設或者閑置VOCs治理設施等問題。
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領域科學家柴發合指出,VOCs控制是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中的一部分,不能只是埋頭做VOCs減排,而是要堅持目標導向、問題導向,即針對臭氧本身來控制VOCs。
柴發合認為,從防控體系來說,要建立完備的監測和評價體系,特別是建立光化學監測網,完善標準體系,加強前體物的監管;在重點地區開展臭氧來源監測,將影響臭氧的前體物——氮氧化物、VOCs的情況搞清楚,看控制多少量、控制哪些物種才更有效,并建立排放清單。